家住物流港某小区的王先生非常闹心,新房才入住,就被水淹了两次,第一次物业积极出面处理并给予了补偿,好了不到半年,又被水淹了,家里的木地板被泡得发臭,衣柜等也靠近地板的地方也起泡脱层。再次找到物业,物业推卸责任,让王先生找楼上的邻居。王老先生觉得十分苦恼,于是就到司法所求助。
司法所工作人通物业取得联系,物业方面认为,家住一楼的王先生家这次被淹,是因为楼上业主装修时从下水道违规倒入建渣,但楼上有几户都在装修,具体是哪一户倒的也不清楚,而他们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巡视和装修规范告知义务,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于是建议王先生起诉楼上正在装修和已经装修好的业主,可以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责任。而王先生认为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想因为官司把邻里关系搞得太僵。
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矛盾纠纷的正义点之后,调解员帮助双方在高层楼房一楼下水道特殊规定及规范等方面找到了突破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物业公司愿意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先生部分损失,王先生也接受物业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