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木某等13名农民工来到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需求法律帮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木某等人,耐心了解了案情。
2017年5月初,木某等13名农民工接受小包工头李某雇请,到国开区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做工。当木某等13名农民工到达后,小包工头李某却告知他们,因为建筑公司自身的原因导致工地不知何时开工,决定遣散所有的农民工,木某等人因误工费赔偿问题与李某发生纠纷。在多次协商未成之后,木某等人了解到援助中心可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帮助,遂来我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我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合国开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木某等人与李某的纠纷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对双方的矛盾进行法律上的分析,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木某等人如愿拿到了误工费赔偿,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