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船山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船山区司法局的法律宣传作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船山区司法局切实加强援助大厅值班制度,从而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实现规范化管理。
精选值班人员
全局四名法律援助律师,除一名抽调到全区融资工作专项小组外,其余三名法律援助律师均参与援助大厅值班,另加两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并且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共五名同志参与援助大厅值班。
严格值班要求
值班安排为一人一天,值班时间为冬季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
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机关考勤制度管理,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值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同时,值班人员要穿着正式,切实维护司法机关整体形象。
值班人员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对待群众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
明确值班任务
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工作台账,把每天办理的援助工作内容,受理的情况、服务对象、联系电话等都要填写在案。值班人员要服从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股的总体安排,严格签到制度,认真负责做好日常咨询接待工作,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陈述,如实清楚填写《咨询登记簿》。
值班人员接待中遇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案件,要在做好初步登记的同时,带领当事人到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进行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配合做好受援登记和申请工作;如遇群众有矛盾纠纷需要及时组织调解的,首先做好安抚疏导工作,再及时上报基层股负责人进行下一步处理;值班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点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