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孝伟)记者昨(14)日获悉,10月31日-11月3日,遂宁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会同遂宁市司法局,对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要求,要严格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在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整改;及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细化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四川省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等文件要求,完善法律援助经费办案补贴标准,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制度;创新宣传方式,不断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浓厚氛围,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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