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纪委在近年来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查处腐败问题成果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村(社)干部苍蝇式腐败多发问题,通过“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对该区脱贫攻坚领域腐败问题进行梳理调研。
此次调研总结了当前脱贫攻坚领域农村基层村(社)干部腐败问题多发的四个突出现象。一是“事多酬少”。村(社)干部待遇多以误工补助形式发放,没有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待遇相对较低,造成个别村(社)干部心理失衡,从而产生利用在位之机“捞一把”以谋后路的心理。二是“官小权大”。村(社)“两委”干部掌握着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产处置等诸多“大权”,且多为邻里乡亲,有的甚至互为亲戚,在权力运行上,缺乏有效监督与制约,在大量政策、资金和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大背景下,极易产生“合伙求财” 的贪腐“默契”。三是“公而不开”。个别村(社)仍存在公开不彻底、公开滞后现象,尤其是对群众关心的财务、低保、补贴等方面,个别地方集体资产处置、救灾救济对象的确定等决策权没有完全公之于众,从而导致暗箱操作、从中渔利现象发生。四是“制度虚设”。有的分管领导法纪观念淡薄,认为只要钱不装进自己口袋就不会出问题。由于思想防线松懈、工作制度、监管制度的缺失,导致村(社)干部的权力缺乏制约与监督,给违规违纪操作提供了机会。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区纪委提出了以下几项预防措施:一是抓住“关键人”。加强贫困村(社)党组织建设,鲜明选人用人导向,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对纪律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不能胜任工作的坚决调整。二是管住“关键点”。利用科技化手段,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细化规范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审计等重要环节流程,严格审核把关。以乡镇为单位制定项目风险清单,随时收集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时研究解决,确保问题不积压,发现即解决。三是问责“关键事”。建立持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查处工作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公开曝光,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问责。四是深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特别是对脱贫攻坚涉及的重要业务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重点巡察,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蒋中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