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要实现90个贫困村退出、2.5万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脱贫攻坚离不开法治护航,今年我市如何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的保障服务作用?近日,我市印发《遂宁市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实施方案》。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将通过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司法保障体系、健全依法监督体系四个方面,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四个好”要求,进一步将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
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我市将在323个贫困村实施“12344”工程,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平台。通过每个贫困村落实1名法律顾问,培养带动多名法律明白人,探索建立“1+N”法治教育模式;扎实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积极发挥农民夜校主阵地作用,以群众身边案例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增强贫困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开展“三讲”“三学”“三创”“三颂”感恩奋进主题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和脱贫光荣的内生动力;积极推动“四好村”“四好户”创建和运用村规民约,鼓励村民破除陈规陋习,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进一步深化法治宣教活动。
同时,在优化法律服务方式上,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及时高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畅通贫困村、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采取车载法庭、院坝法庭等方式巡回办案,推动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人才向偏远贫困村“双下沉”,方便贫困群众就近维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扶贫对象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等政策,减少贫困群众维权成本。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确保贫困人口依法脱贫
在夯实农村治理基层基础上,总结提炼“六手印记”基层自治决策监督机制工作经验,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六手印记”基层自治工作机制全域化推广。规范贫困村治保组织、调解小组等队伍建设,完善管理章程,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加强贫困村网格员队伍建设,及时发现矛盾隐患,有效回应贫困群众诉求,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在建立扶贫政策落实管控机制上,对156个已退出村16.5万已脱贫人口逐村逐户逐项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对有返贫风险的给予实际帮扶和救助。规范扶贫项目安排,对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土坯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严格落实项目评审、建设管理、财务决算制度,确保扶贫项目申报、规划、实施、验收符合法定程序。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防格局,联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和政策落实的检查、审计、稽察,规范“三级审查”流程,并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实行市到村四级公示公告制度。
在强化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制度支撑上,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监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融入脱贫攻坚全过程。对产业发展、兜底保障、住房安全保障、教育帮扶、医疗帮扶、高质量脱贫等重点工作,逐项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法治基础,实现经济和法治“双脱贫”。大力推进“产联式合作”模式,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立产联式合作社。
健全司法保障体系
营造脱贫攻坚稳定环境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贫困村各类多发易发违法犯罪特别是村霸、宗族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防控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通过加强贫困村综治中心建设,接入多元化解、网格化、“6995”十户联防互助平台等综治信息资源,实现“雪亮工程”全覆盖。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治安环境。
从严打击贫困村盗窃、假冒伪劣等涉财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加大贫困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保护力度,有效预防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从严惩处扶贫领域垄断经营、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及环境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
健全依法监督体系
实现扶贫领域风清气正
通过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查找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措施不精准、帮扶工作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重点监督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一步转变作风。
实施依法确定、科学配置、制度约束、阳光行使、合力监督、严惩滥用的“六权治本”工作机制,筑牢纪律和法治“两道防线”。强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及时剖析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震慑效应,通过关口前移预防腐败。
依法依纪追责问责。通过成立脱贫攻坚追责问责工作组,设立“12317”脱贫攻坚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追查、通报曝光制度。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依法依纪查办扶贫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杨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