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船山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单位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经督查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作风散漫、不作为、乱作为、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党风党纪的问题。
这些问题分别是:
船山区农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熊长春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熊长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船山区农业局水产站站长周伟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周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船山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彦违规插手案件办理问题。陈彦受到记大过处分。
船山区法院裁决科科长陶应才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陶应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老池乡店子村村主任薛爱明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薛爱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凤新城管委会治安稳定科副科长林波违反会议纪律问题。林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管党治党“施工队长”,围绕“环境提升年”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快查快办,以问责倒逼负责,并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